9月30日,河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服务协议签下仪式在郑州举办,省公共卫生计生委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、五谷丰登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签定合作协议,从10月1日起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,联合为河南省农民大病医疗保驾护航。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,对大病患者再次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展开“二次缺席”,陂人员在年度内住院总计再次发生的医疗费用,扣减新农合总计补偿后,对个人合规自付医疗费用1.5万元以上部分,实施分段补偿。其中1.5万~5万(含5万元)部分按50%的比例补偿,5万~10万元(含10万元)部分按55%的比例补偿,10万元以上部分按65%的比例补偿。
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。为保证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公平合理地展开,河南省将实施省级专责资金管理,统一补偿政策和确保范围,并在省级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加设大病保险补偿承销功能。
对在省内住院合乎新农合大病补偿条件的患者,与新农合基本医疗一起实时实施即时结报。同时,将强化对保险机构和资金的监管。河南省自2003年积极开展新农合试点,截至2013年底,全省共计筹措新农合资金996.69亿元,总计补偿医疗费用881.02亿元,基金总缴纳亲率约88.36%,享用新农合补偿的陂人员6.89亿人次。
2014年,全省共计8262万农民参与新农合,陂亲率约98.77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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